一、租賃標的及底價:
1、位于白藤湖湖濱二區(qū),原西區(qū)車管所現(xiàn)白藤街道政務中心南側(cè),第32、33、34和35號商鋪,商鋪面積共計46.8㎡,商鋪門口土地共計343.2㎡,招租底價每月租金6318元,其中,租金3790元/月,管理費2528元/月。從第二年起,租賃租金逐年遞增5%。需交競價保證金6318元,競拍幅度每次100元。
2、位于白藤湖白藤湖群興新村(三層樓)48棟一樓商鋪3號,面積28.5㎡,招租底價每月租金855元,其中,租金513元/月,管理費為342元/月。從第二年起,租賃租金逐年遞增5%。需交競價保證金855元,競拍幅度每次20元。
3、位于白藤湖白藤湖群興新村(三層樓)48棟一樓商鋪4號,面積9.1㎡,招租底價每月租金273元,其中,租金164元,管理費為109元/月。從第二年起,租賃租金逐年遞增5%。需交競價保證金408元,競拍幅度每次20元。
二、租賃期限:三年。
三、承租方資格條件:凡是法人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組織均可參與競價。
四、相關(guān)問題及要求:
1、公告時間: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6日,(其中:11月27日至12月6日為保證金收取時間)
2、意向競價者需向我公司繳交1個月保證金,如不中標者將于招租結(jié)束后15日內(nèi)退回(不計利息);
3、網(wǎng)上競價時間:2020年12月7日上午10時至2020年12月8日上午10時00分為競價時間(如標的有兩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時,12月8日上午10時00分進入限時報價期)。
4、2020年12月9日發(fā)布中標公告;
5、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(收回)、收儲租賃標的物及相關(guān)單位要求收回租賃標的物等情形時,甲方(出租方)可解除合同,租賃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達時解除,乙方(承租方)不簽收的,則甲方在租賃標的物所在地張貼解除合同通知即視為送達。乙方應于解除合同送達后15天內(nèi)交還租賃標的物給甲方,甲方除將乙方交付的履約保證金退回外,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。乙方逾期不交還,視為乙方已放棄留在租賃標的物內(nèi)所有物品的所有權(quán),甲方可自行清理。甲方解除合同,對乙方不做任何補償或賠償。
6、原承租戶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(yōu)先承租權(quán),原承租戶不參與競價視為放棄優(yōu)先承租權(quán)。
有意向者請與我租賃中心聯(lián)系。
聯(lián)系地址:井岸鎮(zhèn)朝福路83-85號(斗門區(qū)國有資產(chǎn)租賃中心)
聯(lián)系人:李小姐、徐先生
聯(lián)系電話:0756-2789239
公告網(wǎng)址:www.xinxiaoyou.com
斗門區(qū)國有資產(chǎn)租賃中心
2020年11月27日